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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18年05月17日  字体: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和计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为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第二批高层次人才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sj.lyg.gov.cn/)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8年5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成绩通知单或网上成绩查询且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通知单或网上成绩查询。

(七)《岗位表》中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或批文。《岗位表》中的高级职称指省级或省级授权具有评审资格的市级卫生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或批文。

(八)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

2.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表》和个人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地址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表》;个人简历(注明所学专业方向);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和英语等级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审核不合格的原因要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2018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到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迎曙路66号)18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应聘人员现场确认后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资格复审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涉及岗位核减或核销,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面试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分,需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各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十、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1881120。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治处:0518-8582016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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