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暨连云港市涉外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养老等于一体的连云港市市属公立医院、东部城区唯一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5名。现将职位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招聘条件 |
招聘 |
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 |
其他说明 |
联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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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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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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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护理相关工作 |
15 |
1:3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涉外护理 |
2022年毕业生需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毕业生需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
不限 |
笔试(30%)技能操作(30%) 面试(40%) |
合同制 |
夏老师 0518- 80683011 |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月1日)。
(七)招聘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被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不适合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3日
(二)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或扫码报名
1.邮箱报名:
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压缩,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ygdfyyrsc@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专业+招聘岗位”组成。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三天内回复,如未及时收到回复消息,请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
2.扫码报名:
扫码线上报名
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报名材料中所有涉及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材料:
(四)资格审核:
各项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预留的手机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面试与技能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三项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一题,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④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正常,以便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考核由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院纪委监察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8-80683071(组织人事处),监督电话:0518-80683021(纪检办公室)。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