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约谈药械经销商并签订购销廉洁协议书
为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发生,3月22日,院纪委约谈药械经销商,并与他们签订了购销廉洁协议书。院纪委书记胡海雁及监察室、设备处、药学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约谈。
会上,监察室主任刘希斌运用幻灯片,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卫生计生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规预警机制》两个规定。
胡海雁强调指出,按照今年省、市卫计委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要求,约谈药械经销商,目的是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药品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构建良好的药械购销环境,共同筑牢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堤坝,维护患者利益、医院利益和医药公司利益。“两高意见”出台以后,司法部门对商业贿赂的打击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合法经营,廉洁销售对医院和企业都很重要。院纪委一方面加强对医务人员廉洁行医的教育和合理用药的监管,另一方面也要切实强化对药企守法销售的监管。只有多管齐下,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打造出医药购销领域的风清气正,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
约谈后,胡书记与各药品经销企业代表签订了《药品购销廉洁协议书》,《协议书》再次重申了药品经销企业应保证提供质优价兼的药品,不得以各种形式进行药品促销,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医院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财物、回扣和提成;医药代表禁止进入药房、药库等工作场所了解药品销售信息和库存情况;《协议书》同时规定,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向药品经销商暗示、索要开单提成,药品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等。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互相监督,如违反协议条款,将受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各供应商均表示将积极响应医院的要求,遵守和我院签订的协议条款,远离商业贿赂,合法销售,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确保药品质量,保证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