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东方医院灭火器采购项目商谈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0.05.28
来源部门:招标及合同管理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市立东方医院拟对灭火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商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能力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灭火器采购
二、具体要求:院内手提式灭火器采购,主要包括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具体参数详见商谈文件。
三、报名条件:
1、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商谈项目内容;
2、所参与商谈的消防器材须具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检验报告,报告在有效期内;
3、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各商谈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17:00时;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市立东方医院1号楼八楼规划财务处3
3.报名联系人:韩芳 0518-80683027
市立东方医院招标及合同管理办公室
2020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