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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东方医院法律顾问服务商谈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来源部门:招标及合同管理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拟对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公开商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能力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要求:

   1、对医院医疗、医患纠纷的调解诉讼,对涉及其建章立制、流程、依法行医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法规宣传等。

   2、对医院商务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参与合同纠纷的谈判、调解诉讼。对涉及其建章立制、流程、依法用工等合法性进行审查,法规宣传等。

   3、参与医院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诉讼,对涉及其建章立制、流程、依法用工等合法性进行审查,法规宣传等。

具体要求详见商谈文件。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且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五年,组织机构健全,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商谈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拟派顾问律师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书和有效劳动合同及2020年5月-2020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选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印公司红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市立东方医院1号楼八楼规划财务处3

   3.报名联系人:韩芳   0518-80683027

                       

东方医院招标及合同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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