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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东方医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商谈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1.07.19 来源部门:招标及合同管理办公室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拟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商谈,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能力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二、商谈方式:综合评分法。

三、项目简要说明:医院组建专家组,依据商谈文件评分要求,对资格预审合格并如期递交商谈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

五、报名条件:

1.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范围涵盖本次商谈项目内容;

2.报名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报名单位在连云港市区有固定的维修场所;

4.报名单位是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中标单位。

5.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场所证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定点维修中标通知书、相关资质证明等,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注明: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印公司红章,原件备查。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东方医院1号楼八楼804室

   3.报名联系人:韩芳 0518-80683027   13951257136

 

                     东方医院招标及合同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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