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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东方医院新民路46-14号门面房竞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来源部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拟对新民路46-14号门面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竞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能力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

连云区新民路

46-14号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52.26

2.36

三年

二、门面房竞租具体要求:

1.承租人必须做到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与医疗有关的业务(如药店、诊所、医疗器械等)。不得经营有污染、有影响和干扰医院医疗秩序的业务活动;

2.承租人必须服从院方管理,未经院方许可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承租后装修、水电使用等成本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竞价权;

4.承租人需明确承租房屋用途,院方有权对房屋用途进行审核;

5.承租详细事宜以承租合同约定为准;

6.招租底价、成交价均指首年租金,后续每年租金以5%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7.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院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报名条件:

1.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如报名人是被委托人,请提供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东方医院1号楼八楼804室

3.报名联系人:韩芳   0518-80683027

 

                  市东方医院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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