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方医院新民路46-14号门面房竞租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1.12.29
来源部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拟对门面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竞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能力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 1 |
连云区新民路 46-14号 |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
52.26 |
2.36 |
三年 |
二、门面房竞租具体要求:
1.承租人必须做到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与医疗有关的业务(如药店、诊所、医疗器械等)。不得经营有污染、有影响和干扰医院医疗秩序的业务活动;
2.承租人必须服从院方管理,未经院方许可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承租后装修、水电使用等成本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竞价权;
4.承租人需明确承租房屋用途,院方有权对房屋用途进行审核;
5.承租详细事宜以承租合同约定为准;
6.招租底价、成交价均指首年租金,后续每年租金以5%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7.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院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三、报名条件:
1.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如报名人是被委托人,请提供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东方医院1号楼八楼804室
3.报名联系人:韩芳 0518-80683027
市东方医院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