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方医院法律顾问服务商谈公告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拟对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公开商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能力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壹年,预算限价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项目要求:
1、对医院医疗、医患纠纷的调解诉讼,对涉及其建章立制、流程、依法行医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法规宣传等。
2、对医院商务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参与合同纠纷的谈判、调解诉讼,对涉及其建章立制、流程、依法用工等合法性进行审查,法规宣传等。
3、参与医院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诉讼,对涉及其建章立制、流程、依法用工等合法性进行审查,法规宣传等。
具体要求详见商谈文件。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且注册登记年限不低于五年,组织机构健全,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商谈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拟派顾问律师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书和有效劳动合同及2021年7月-2021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印公司红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东方医院1号楼八楼804室
3.报名联系人:韩芳 0518-80683027;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至邮箱306176334@qq.com。
市东方医院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办公室
2022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