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方医院东港花园不动产出租公告(二次)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拟对东港花园不动产进行公开竞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能力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 1 |
连云区东港花园10号楼3单元201 |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
124.56 |
精装修、三室两厅,家电齐全,有电梯 |
| 2 |
连云区东港花园10号楼3单元401 |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
124.56 |
精装修、三室两厅,家电齐全,有电梯 |
| 3 |
连云区东港花园10号楼3单元701 |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
124.56 |
毛坯房 |
二、竞租具体要求:
1.承租人必须做到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开展有污染房屋的活动;
2.承租人须服从院方管理,未经院方许可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房屋主体机构,承租后水电气、物业费等成本由承租人自担;
3.承租人需明确承租房屋用途,院方有权对房屋用途进行审核;
4.承租详细事宜以承租合同约定为准;
5.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6.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意向租赁人报名前可联系实地看房,联系人电话15261372322。
三、报名条件:
1.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2.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如报名人是被委托人,请提供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1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东方医院1号楼八楼804室
3.报名联系人:韩芳 0518-80683027;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306176334@qq.com
市东方医院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办公室
2022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