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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医用液态氧、瓶装氧气及二氧化碳供应商遴选商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部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拟对医用气体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商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能力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医用气体供应商遴选,合同期壹年。

二、具体要求:医院医用液态氧、瓶装氧气及二氧化碳供应,满足临床使用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商谈文件清单)。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涵盖商谈项目内容;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应证明;

3.2021年02月01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任一网站对商谈企业信用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中无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中选后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5.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证件许可内容涵盖本项目内容;(2)所供应的液氧具有药品注册证;(3)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4)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上述证件在有效期内。

6、注意事项:请各报名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按照附件格式文本制作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版)、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一同发至dfyyzbb@126.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件主题请按“***项目商谈报名资料+公司名称”格式填写(未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或上述资料不全的报名无效)。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2.报名联系人:高老师  0518-80683027

附件:报名资料格式文本202403261053084512.doc


 

          连云港市东方医院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办公室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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