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院务公开 其他公示 详细

院务公开

关于做好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临床应用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部门:医务处

 

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临床应用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通知》<苏卫医政便函(2019)94号>的要求,现将我院配备的谈判抗癌药药品、使用科室和执业医师名单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开!    

特此公告!

更多内容请点击链接连云港市市立东方医院 国家谈判抗癌药临床应用医疗机构名单

扫一扫,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