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东方医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0日至5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立东方医院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24日,巡察组向市立东方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组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市立东方医院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立东方医院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5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反馈意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督办整改进度。
(二)明确整改责任。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医院党委研究制定了《市立东方医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有人领、事情有人做,为做好巡察整改奠定坚实基础。
(三)狠抓问题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院领导班子和成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各部门根据医院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完善和修订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制定《中共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委员会落实“第一议题”的实施办法》,将《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7月份以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方面开展学习7次,其中专题讨论3次。深入贯彻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扎实推动医保DIP付费改革,全面实施门诊4C住院4N计划,持续深化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创建成果,胸痛、卒中救治中心顺利通过市级现场评审,创伤救治中心成为市级建设单位。
2.关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内涵不足”问题的整改。
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连云区墟沟、云山、连云等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牌加入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紧密型医联体,深入推进影像、心电、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选派业务骨干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担任业务分管领导,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和管理经验下沉;制定《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基层专家工作室绩效考核办法》,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到板桥、宿城、高公岛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畅通双向转诊渠道,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双向转诊流程及平台使用等相关培训,到临床科室开展现场指导;医联体上转患者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凭上转单免门诊诊查费。
3.关于“债务风险防控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院党委将债务化解作为重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降本增效具体举措并推动落实。每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加强与银行沟通协商,进一步降低贷款成本。遴选集中配送供应商和SPD管理服务商,推行医用智能仓储管理,实现医用耗材精准配送,实时监控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减少医用耗材库存积压和采购成本;强化药品使用管理,临床药师定期点评处方和医嘱,督促临床优先使用基药、集采药品,实时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减少药品库存积压和采购成本;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排班,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控制人力成本。拓展医疗服务,全面开展远程门诊、会诊工作,与上海瑞金智联体合作建设肺部结节诊疗分中心、骨科诊疗分中心、甲状腺结节诊疗分中心;推广耳穴压豆等中医适宜技术,建立中医协定处方库;开展诊后管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4.关于“‘三甲’创建未实现规划目标”问题的整改。
定期召开国考工作例会研究重点、短板指标推进情况,截至11月份,手术占比同比提升1个百分点,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下降1.25,电子病历应用水平提升至5级,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人员支出占比下降1.1个百分点,门诊/住院次均药品费用持续下降。组织学习国家卫健委新下发的2025版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我院具体情况落实改进;组织相关部门、科室参加市卫健委医院评审培训班,确保关键岗位部门全覆盖;组织各部门完成等评第三部分现场评审条款自评,梳理季度任务清单并推进落实;组织各责任部门制定评审指标目标值,建立院内等评数据统计系统,按章节推进等评第二部分数据指标的提取口径确认、数据溯源及指标核对工作,为评审夯实数据基础。
5.关于“医院服务能力亟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加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选派15名业务骨干赴高水平医院进修学习。加强与上海瑞金医院、北京301医院、上海复旦临床病理诊断中心等合作,开展远程门诊、会诊370余人次,建立远程病理中心,逐步提升临床疑难危重病例诊治水平;持续做好名医工作室建设,定期邀请知名专家来院坐诊、指导工作。强化考核引导作用,将手术占比类指标纳入KPI绩效考核,启动“瑞金手术月”活动,惠民手术项目由2个增至7个,赴基层开展义诊和惠民政策宣传9场次。加强重点专科建设,7个科室申报高峰高地项目,儿科申报省级财政支持临床专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截止目前,手术占比、四级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与上半年相比均实现提高,转诊患者与去年同比下降40%。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五级首次申报即通过评审,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跃上新台阶;住院部病区无线网上线运行,患者及家属可免费享受无线WIFI服务;互联网医院正在与省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互联互通四甲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序时推进。
6.关于“医疗纠纷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加强医疗规范培训,将十八项核心制度与医疗质量安全目标纳入全院日常培训,组织开展覆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十五个专题医疗质量安全系列培训。强化医患沟通的有效性,建立术前第三方见证机制并落实。落实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纠纷发生的科室进行考核。完成不良事件填报系统建设,实现全院统一线上填报功能;开展全院线上+线下培训,确保全员掌握填报流程与系统操作;构建非惩罚性上报制度与奖励激励政策,明确免责条款与奖励规则;组织不良事件根因分析,对存在的问题从制度流程上落实改进。
7.关于“服务意识欠缺”问题的整改。
提升“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效能,7月以来,召开分析复盘会4次。对发现的普遍性、代表性问题,下发“发现一例、解决一类”整改通知单11次;对需立即整改的,下发立查立改建议书2次;对突出问题,下发行风督办单3次,重点督办,专项整治;排查改进各类制度流程问题10个;按照管理考核办法,对科室及个人予以考核。制定医德医风查房具体实施方案,深入临床科室及窗口科室,由分管领导带队到检验科、超声科等临床一线科室开展查房6次,组织开展医德医风微讲堂系列培训12次;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等纳入医务人员日常应知应会教育培训和日常医疗总值班应知应会查房内容,开展培训3次。
8.关于“统筹谋划改革发展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积极谋划医院“十五五”规划,面向全院和社会公开征集医院“十五五”发展规划意见建议,并形成专题报告;10月制定出台“十五五”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11月开展规划编制线上培训,目前正在总结“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起草“十五五”规划初稿。进一步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医院“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行动计划三年实施方案”、“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加强术前、术中、术后等关键节点管理,组织开展全院自查自纠,落实高危患者、特殊患者、四级手术患者实施术前多学科讨论机制,保障手术安全;加强与上海瑞金医院、北京301医院及省人民医院等高水平医院合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全年累计招聘10名硕士研究生医师,2名护理研究生,医师硕士化率和护士本科化率不断提升,1名护士录取硕士、1名药师9月起攻读博士。
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院党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向市卫健委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目前正根据市编办反馈意见完善“三定方案”,计划于12月启动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与职能部门双向选岗工作,届时将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领域的监管,召开药耗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会,签订廉洁购销协议书;邀请部分年轻干部家属及重点岗位人员家属来院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组织重点岗位人员赴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1次。
10.关于“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召开全院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次,组织近50名年轻干部、重点岗位干部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违规吃喝提醒谈话,传达学习《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自律性和规矩意识。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按要求完成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工作,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表率意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原因、明确方向、改进不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11.关于“日常考核制度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健全不同岗位的日常考核机制,全面梳理备案制人员情况,学习其他单位备案制人员管理经验,正在起草《备案制人员管理办法》,待完善并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届时将根据管理办法加强对备案制人员的管理与考核。针对医院现有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分析,并调研职能部门人员绩效考核的重点要素,着手建立职能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形成更加完善的医院绩效考核体系。
12.关于“‘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规范用车申请及派车流程,利用OA办公系统进行院内用车申请,使用“连云港市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进行派车,保证用车信息登记完整,紧急出车24小时内补录;实行定点加油制度,实行“一车一卡”管理,限制加油地点和油品类型,定期核查加油卡充值及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制度,在市目录范围内遴选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建立车辆维修申报、审批、维修、验收全流程管理机制。修订印发《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接待费报销管理,执行“三单一函”规定。
13.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持久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持续加强对医联体单位的帮扶,与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定期安排专家赴社区卫生服务坐诊、指导工作,接收云山、中云、徐圩、连云等基层卫生单位人员来院进修学习,目前正在开展选派业务骨干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担任业务分管领导工作。加强医保管理,8月初完成全院的医保政策的培训与考核;同时,医保管理部门加强收费情况的日常监管,每月随机抽查临床病历,核查收费情况,科室每月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整改。提升医疗设备资源利用效率,组织新进员工对大型设备检查进行培训;及时开展新设备验收培训、大型设备维保培训,确保设备能够充分使用;强化设备调配中心功能,设备管理部门深入临床一线走访调研,了解临床医疗设备需求,告知当前设备调配中心设备情况,提高设备利用率。
14.关于“部分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
强化医保管理,医保管理部门专人不定期深入临床科室进行督查,并针对性开展指导工作;督促临床科室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结合负面清单、国飞检查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每月抽查20份病历,医保管理部门与医务、药学等部门交叉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纳入考核。强化招标管理,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对所有招采项目进行前期调研,确定项目需求及评分要点,所有招采文均经过院内会审流程方定稿发布;院内商谈项目评审前均组织评委进行评审纪律学习,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强化合作项目监管,召开3次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讨论有关工作,加强内部审计。
15.关于“未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
健全干部和重点人员轮岗机制,目前正在完善医院“三定”方案,预计12月启动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重点岗位人员调整将在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结束会后开展。建立设备采购前的规范化调研流程,通过产品推介会、同行电话咨询及实地现场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设备选型等论证工作,确保采购决策基于充分的市场和技术信息,规避盲目采购风险;进一步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作用,通过药事会,根据临床需要引进了更多的基药,同时加强基药使用考核,推广基药使用。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截至目前,市立东方医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院党委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紧盯住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需持续深化整改的问题,在整改期限内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1.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组织、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树立问题导向,加快巡察整改的推进力度。坚持分类施策,紧盯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时限内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的效果,防止问题回潮反弹,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3.坚持标本兼治,构建巩固整改的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与紧扣医院党的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防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扎实制度的笼子,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4.拓展整改成效,加快医院改革发展的进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提升院党委谋发展能力,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改善医院的运行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服务内涵,发挥东部城区区域医疗中心作用;同时,通过巡察整改,凝聚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推动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068301;邮政信箱:连云区中华西路57号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党委办公室,邮编222042;电子信箱:lygdfyydb@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