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院学术交流中单位名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来源部门:科研处
随着我院发表文章等学术交流活动的不断增加,值此“十三五”我院创建“三甲”医院之际,特规范我院在各种学术活动中的署名,以达到统一宣传,扩大影响,体现我院为大学附属医院地位的目的,也为我院职工外出学术交流提供便利。
我院目前与蚌埠医学院、徐州医科大学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具有合作关系,其对应的署名是“蚌埠医学院附属连云港东方医院”(英文:The Affiliated Lianyungang Oriental Hospital of Bengbu Medical College),“徐州医科大学附属连云港东方医院”(英文:The Affiliated Lianyungang Oriental Hospital of Xuzhou Medical University)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附属东方医院”(英文:The Affiliated Oriental Hospital of Kangda College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科研项目及培养研究生所属哪个大学,就用对应单位学术署名,若无就用“连云港市东方医院”(英文:Lianyungang Oriental Hospital)。
科研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