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医保工作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21.02.01
1月28日下午,我院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医保工作专题会议,副院长王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医保处处长王新颜主持。
会上,王新颜处长传达了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关于调整医保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以及“关于违反医保规定受到信用记分处罚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
接着王处长汇报了2020年我院医保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次均费用、院内转科费用结算、医保限用药管理、医保病人市外转诊提出合理化建议与要求。王处长还对“2021年医保管理规定与考核细则”进行了详细地解读,要求“单病种出径申请”要结合病程记录与收费清单,做到有理有据,合理规范。
最后,副院长王波做了重要讲话。
△副院长王波发言
王院长分析了目前医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阐明医保与医院之间的相互关系,指出医保基金支付对医院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求与会人员高度重视医院医保管理工作;
客观面对医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尽快适应医保高度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要求,做好国家医保“贯标”工作,管控好医院病案质量与医疗行为。对医保病人在院管理、临床新技术开展、医疗收费等事项,大家要集思广议,积极建言献策。王院长指出,医院最大的智慧来自科主任、护士长,你们要有想法,有办法,提出解决方案,经讨论后,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重要事项不能擅自做主;
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要提高检查、检验比,降低药占比,从而提高医疗设备使用率。医院考虑引进专业的医院绩效考核团队,对临床绩效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
加强医保物价收费的培训与宣传;
重视病历书写和物价计费审核;
建立合理的医保绩效管理奖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