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迎接市卫生监督所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08.09
7月14日上午,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蒋幼民、监督五处处长王伟、副处长赵建清一行六人来我院进行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副院长耿玉强、医务处处长王斌、门诊部主任宋发达陪同检查。
市卫生监督所的本次依法执业检查采取自查抽查的方式,通过督查现场、查阅资料和病历等方法对医护人员执业资质、制度建立、科室的设置、诊疗范围环节进行了严格检查。市卫生监督所蒋幼民副所长一行着重检查了规范挂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科室严禁对外出租承包等事项,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对我医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疑惑性问题给予现场指导、解答。
市卫生监督所蒋幼民副所长对我院今后做好依法执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连云港市东方医院作为连云港市直医院,要有依法执业的观念,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对存在的问题要重视;二是希望东方医院今后切实承担起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卫生监督所将承担起依法行政的主体责任,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三是要求全体医务人员要带着一颗“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敬业之心,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
耿玉强副院长强调,做好依法执业工作是医疗安全的关键环节,此次市卫生监督所专家组一行六人对我院进行了全面的依法执业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求医务处汇总反馈并严格进行整改,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卫生监督所的要求,主动自查,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在依法执业的基础上诚信执业,我们要做到思想上重视、行为上规范、与时俱进,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