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我院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17

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将党史学习教育转化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当中,在第31个全国助残日来临前,我院走进连云区“全国助残日”活动现场开展健康义诊活动。
为进一步将党史学习教育转化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当中,在第31个全国助残日来临前,我院走进连云区“全国助残日”活动现场开展健康义诊活动。



活动现场,我院医务志愿者们为前来义诊的群众免费测量血压,检查身体健康情况,开展健康咨询和健康宣讲,向群众科普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及常见病预防等相关知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外,我院还向连云区博爱儿童康复中心捐赠了轮椅、桌椅等物资,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关心帮助残疾儿童,履行东部城区最大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


助残日期间,连云港市东方医院的医护人员与残疾朋友、助残代表共同参与,获得“关心和支持特殊儿童康教事业爱心单位”称号,我院所有医护人员将保持一颗尊残扶残助残的爱心继续前行,为社会注入更多的温暖。